今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营造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结合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5月31日,县残联在残疾人“阳光驿站”开展了残疾人普法教育宣传暨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县残联党组书记斯勤同志及70余名残疾人朋友参加活动。活动由县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李天海同志主持。
在活动中,县残联为每位残疾人朋友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书。四川建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县残联法律顾问柴洪勇同志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内容,结合案例分析,告知残疾人朋友们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从法律法规的角度现场为残疾人朋友答疑解惑。
在活动中,斯勤同志指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国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促进残疾人事业依法发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是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一是要常怀敬畏之心。敬畏之心不仅是一种态度、一种理念,更是一种人生智慧。法纪是规范个人言行的准则,绝不可亵渎和逾越,残疾人朋友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是要常怀感恩之情。感恩是一种爱、一种回报他人的爱,一切情感之中最有威力的便是爱心。希望残疾人朋友要常怀感恩之情,常立感恩之德,常行感恩之举。要感恩党和政府对残疾人朋友的关爱,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三是要发扬“四自”精神。实践证明,残疾人朋友同样是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希望广大残疾人朋友充分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四自”精神。在相信自我、超越自我中展示“四自”精神,在勇于创新、勇于创业中发扬“四自”精神,在融入社会、奉献社会中体现“四自”精神。
四是要认真读一本书。读书可以使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可以使我们开阔眼界、可以滋润我们的心灵、可以化解我们的烦恼、可以使我们充实、可以提高自我修养。赠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书,被称为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大家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希望残疾人朋友本人读、亲友读,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
活动结束后,残疾人朋友还观看了无障碍电影《叶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