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1 21:22:18 来源:渠县琅琊镇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琅琊镇将从严落实主体责任,运用好“头雁指数”实地量化考核结果,竭力推动“头雁工程”有效开展。
一是亮明“头雁指数”考核结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召开琅琊镇“头雁指数”实地量化考核情况反馈会,由党委书记杨超同志,通报头雁指数”实地量化考核情况,并为6个考核结果差的村(社区)“颁发”黄牌警告。
二是公开“黄牌”“标准”增强震慑。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贴牌行动。各村(社区)分别召集“两委”成员和在家党员、村(居)民代表,召开会议,会后由镇党委书记和村(社区)书记共同将黄牌和警告牌和《渠县村(社区)“头雁指数”考核10条标准》贴上墙,时刻接受群众和上级监督。
三是锚定“头雁工程”前进方向。精准发力直击痛点,做好反思总结,形成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整改到位。学深悟透“十条标准”,不断增强“头雁”领导力、“班子”组织力、“乡村”吸引力。发挥“头雁”引领力量,打造专属“头雁”队伍,深入挖掘“头雁”潜力,发挥好“领头雁”的作用,打开乡村振兴新局面。